崔月琴 李 遠
(吉林大(dà)學 哲學社會學院,吉林 長春 130012)
摘要:通過對吉林省通榆縣T協會在農村(cūn)社區的組織化實踐的研究,可以看到草根NGO由于長期參與社區治理、具備NGO的理念和專業性、不以強制權力和資源輸入作爲變革動力,而能夠在尊重鄉土邏輯的基礎上,通過催化和誘導社區從私到共、從自在的共到自爲的共的轉化,完成草根NGO的組織化以及社區的自組織化,進而以社區組織的發育推進基層組織公與共的比重的優化調整,初步搭建起公共協同的治理格局。可見,重構農村(cūn)社區治理格局的關鍵機制在于,在農村(cūn)既有的公共性結構基礎上,活化社區中(zhōng)存在的私、共、公,促使其良性轉化、互動乃至合作,從而激活鄉村(cūn)社區隐性和凝固的公共性,構建起“新公共性”的治理格局。新公共性理論不僅勾勒了農村(cūn)治理格局的藍圖,并且内含了實現此種變革的内在機制。
關鍵詞:農村(cūn)社區;新公共性;草根NGO;治理格局
基金項目: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(dà)項目(12&ZD061)。
作者簡介:崔月琴,吉林大(dà)學匡亞明特聘教授,哲學社會學院教授,研究方向:組織社會學、發展社會學;李遠,吉林大(dà)學哲學社會學院博士生(shēng),專業方向:組織社會學、發展社會學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