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第8期,總266期,月刊

論供給側改革與經濟法治建設
劉春山
(吉林大(dà)學 管理學院,吉林 長春 130012)
摘要:政府和市場的關系,核心和重心在政府。供給側改革的實質和關鍵是政府改革、政府供給制度改革。政府供給制度影響乃至決定市場供給,法律制度是政府最重要的供給。政府供給制度改革必須法治化,要加強經濟法治建設。隻有實現政府市場監管和宏觀調控的法治化,才能大(dà)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。
關鍵詞:政府與市場的關系; 供給側改革; 經濟法; 市場監管;宏觀調控

作者簡介:劉春山,吉林大(dà)學管理學院教授,研究方向:經濟學、經濟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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