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第10期,總268期,月刊

先秦禮學綜論
姜廣輝
(湖南(nán)大(dà)學 嶽麓書院, 湖南(nán) 長沙 410082)
摘要:先秦是宗教文化向禮儀文化轉變與過渡的時期,原始宗教禮儀蘊含有道德和價值的“自然法”,儒家通過自覺努力,促使禮儀由宗教意義向社會意義轉化。“禮”本義是對神明的尊敬,“禮”的意義進一(yī)步擴展,則表現爲對他人的尊敬,等級越高的人受到的尊敬越高。禮制文化的确立與發展,是與古代社會等級秩序确立與發展相同步的。先秦儒家中(zhōng),孔子、孟子屬于重“仁”派,将“仁”視爲人心之全德,而“禮”則是從屬德目。荀子屬于重“禮”派,将社會等級秩序的建立和維護看作頭等重要之事。換言之,孔孟更看重“内聖”之道;荀子更看重“外(wài)王”之道。
關鍵詞:先秦禮學;宗教禮儀;自然法;禮制文化;秩序

基金項目: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(dà)招标項目(10&ZD058)。
作者簡介:姜廣輝,湖南(nán)大(dà)學特聘教授,研究方向:中(zhōng)國思想史、中(zhōng)國經學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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