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第11期,總269期,月刊

從被害人視角重構刑法理論追問
王 震
(吉林師範大(dà)學 政法學院,吉林 四平136000)
摘要:被害人法律地位的提升是目前被害人諒解、被害人參與量刑以及刑事和解等研究中(zhōng)涉及的一(yī)個共性問題,這種提升的實質是逐步以國家—被害人—犯罪人的三元結構取代傳統的國家—犯罪人二元結構。這種理論的重構會對法律權威的樹立,特别是對社會基本道德造成嚴重的沖擊,任意進行重構将冒着巨大(dà)的風險。就我(wǒ)國社會現實狀況而言,這種重構更應當慎重,而且在我(wǒ)國司法實踐中(zhōng)又(yòu)有賠錢減刑等誤區存在。爲了解決這些問題,更好地應對重構思潮,我(wǒ)們應當從理念引導、制度設計和文明建設的層面入手,這樣才能做出正确的應對和選擇。
關鍵詞:被害人;二元結構;基本道德;法律權威;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

基金項目: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(15BZX018)。
作者簡介:王震,吉林師範大(dà)學政法學院副教授,研究方向:刑法學與法哲學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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