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第12期,總270期,月刊

儒家義務倫理辨正
塗可國
(山東社會科學院 文化研究所,山東 濟南(nán) 250002)
摘要:儒家倫理并不是純粹的德性倫理,也不等同于功利主義之類的後果論,而是義務倫理、責任倫理、德性倫理和規範倫理的綜合,從某種意義上說,儒家義務倫理是其德性倫理與責任倫理的中(zhōng)介。儒家經典中(zhōng)“義”“務”“義務”概念和相關倫理思想體現了義務倫理的特質,而儒家建構的無數道德規範也鮮明地體現了義務倫理的深刻内涵。儒家義務倫理具有内在性、至上性、對等性和多樣性,它诠釋了道德義務的裁制作用、調節作用和導向作用。通過對儒家義務倫理的闡發,将爲建構與儒家角色倫理學、儒家規範倫理學同異互現的儒家義務倫理學提供良好的學理基礎。
關鍵詞:儒家;義務倫理;德性倫理;責任倫理

基金項目: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(14BZX046)。
作者簡介:塗可國,山東社會科學院文化研究所研究員,研究方向:中(zhōng)國哲學和文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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