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 浩? 郭曉立?
(1.吉林大(dà)學 管理學院,吉林 長春 130025;2.長春工(gōng)業大(dà)學 經濟管理學院,吉林 長春 130012)
摘要:國民是國家的主體,國家發展經濟的最終目的是提高國民福祉。所以,國家的能源安全,不僅要以國家的經濟增長、政治安全、國際關系等爲出發點,從能源的供給安全、使用安全和技術安全等方面來衡量,而且還應充分(fēn)考慮國民獲得能源産品的便利性、能源産品的日常消費支出、能源産品是否清潔等國民福祉指标。在國民福祉視角下(xià),中(zhōng)國的能源安全狀況明顯改善,但與丹麥、瑞典等國民幸福感比較高的國家還有比較大(dà)的差距。應通過加強能源基礎設施建設、改善能源結構、提高能源利用率、建立動态能源戰略儲備體系、改進能源開采和使用技術以及開展全方位能源合作等策略,保障國家的能源安全,提高國民福祉。
關鍵詞:國民福祉;能源安全;能源結構;能源合作;生(shēng)态環保
基金項目: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青年基金項目(15YJCZH165);吉林省科技廳軟科學計劃項目(20170418054FG);吉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(2015JD39)。
作者簡介:王浩,吉林大(dà)學管理學院副教授,研究方向:區域能源合作;郭曉立,長春工(gōng)業大(dà)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,研究方向:區域能源合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