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第2期,總272期,月刊

“二孩”政策下(xià)勞動法利益平衡原則對女性就業歧視的糾正
趙盛陽
(吉林大(dà)學 法學院, 吉林 長春 130012)
摘要:“二孩”政策的出台,在推動我(wǒ)國人口可持續發展的同時,也對女性就業權帶來了新的挑戰。平等就業權是憲法平等權的必然要求,也是女性在就業市場上的核心權利。鑒于“二孩”政策給女性就業機會和就業待遇帶來的歧視性影響,應當以利益均衡原則爲指導,通過建立“二孩”生(shēng)育補貼、“二孩”生(shēng)育保險、生(shēng)育稅收優惠等制度,以及制定《反就業歧視法》等舉措逐步糾正“二孩”政策對女性就業權的歧視。
關鍵詞:“二孩”政策; 利益均衡原則; 就業歧視;利益均衡原則

作者簡介:趙盛陽,吉林大(dà)學法學院博士生(shēng),專業方向:經濟法學、社會法學、勞動法。
版權所有:吉林省民间故事杂志社 © 1978-2024
地址:吉林省長春市自由大(dà)路5399号 郵政編碼:130033 電話:0431-84612431
網站備案/許可證号: